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

读《 Tiger House in the Red Weather》


我无目的的从图书馆借来了这本《Tiger House in the Red Weather》,回家后很快看完了它。我觉得这本书与我以往看过的几本书不一样,那几本书主要描述人性的真善美,家庭的亲情,朋友的友情,情人夫妻的爱情。。。而这本书则描写了人性的两面,既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

小说分别以对每一位人物的描述,展开了一对堂姐妹及她们各自的丈夫孩子长达20多年的生活。因此要想知道小说里同一个事件的始末,必须读完整本小说才能有一个完整的了解。

Nick 和她的堂姐Helena 从小就是一对好姐妹,每年夏天她们都会回到她们的老家,位于海边的祖辈留下的度假屋去,度过一个个浪漫温馨的夏天。那里留下了她们天真无邪的童年的欢歌笑语, 也留下了她们青春浪漫的遐想和对爱情家庭的美好憧憬 。二战后她们的生活被改变了,Helena的丈夫牺牲在战场, 她再一次嫁到远离家乡的西部城市洛杉矶,她的丈夫Avery在好莱坞工作。Nick的丈夫则从战场凯旋,回到她的身边。不久她们都各自有了自己的孩子和生活,但不变的仍是每年夏天她们都会带着自己的孩子在老家相会。

Nick在家是一个美丽能干的妻子,她能为丈夫Hughes做一手好菜,在外又是一位开朗活泼善于交际的女人。她争胜好强,喜欢control每一件事情。在外人眼里她有一个幸福的婚姻,家庭---体贴的老公,可爱的女儿。但她的内心却很寂寞,总觉得自己的生活太寻常,不够刺激,于是红杏出墙,甚至对女儿的男朋友也抛媚眼。

Helena的第二次婚姻仅仅维持了一个短暂的甜蜜,随即陷入婚姻的危机,丈夫有外遇,她也召郎入室。在丈夫的家暴下,她变得抑郁寡闷,即使回到童年的愉快之地,也提不起她对生活的向往,成天就躺在沙发椅上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尽管Nick极尽所能地安慰她,给她办生日PartyNick的女儿Daisy还送她一个很好的生日礼物---带她去理发店做头发,Nick的丈夫还把她的儿子Ed送到寄宿学校,让他接受教育为他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Helena并不领情,她把Nick辛辛苦苦为Party做的蛋糕,拿去喂邻家的狗;当看到Daisy知道她的男朋友Tyler与妈妈有暧昧关系,气得砸Tyler新买的车时,她在一旁暗自庆幸。

EdHelena的儿子,从小生活在父母破碎婚姻的阴影里,使他养成了专爱探讨人的内心的人,偷看他妈妈与情人的幽会;跟踪一个有家室的男人,看他带领他家的女佣进入小树林被害的过程;窥视他姨妈Nick沐浴;翻阅他姨夫的陈年信件,从中发现姨夫的秘密;逮住他姨妈女儿的男朋友与姨妈的不正常交往。。。这一切 用他的话就是Research what is inside them”。值得欣慰的是,他姨夫送他上寄宿学校的钱没有浪费,在那里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完成了学业,变成了积极向上,关心他人的阳光青年。毕业后他不仅找到了工作也收获了爱情,还巧妙的让Daisy知道了她的男朋友并不是真正爱她,在他们的婚礼即将举行的时候,及时阻止了这个酝釀着苦果的婚姻。

HughesNick的丈夫,二战时的海军战士,战争结束后回到家乡成为一名律师。他平时努力工作赚钱养家,呵护妻子疼爱女儿,一个典型的好丈夫好爸爸。其实他心中也一直隐藏着一个痛,那就是他在战争结束返家途中的一个艳遇。直到他的侄儿Ed揭开了这个痛,他才鼓足勇气向妻子Nick敞开了一切。(其实他妻子早已知道此事,不知是因为自己的出轨,还是想耐心等待丈夫自己说出此事。)Nick也在他的感染下向他坦诚了自己的隐私,从此他们的婚姻又回到最初---甜蜜,相互信任,不再隐瞒。

DaisyNickHughes的女儿, 一个单纯漂亮的女孩,她像其他同龄女孩一样爱美,希望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渴望有男朋友,为了得到她喜爱的男同学的关注,她努力学习打网球,力争自己的幸福。

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那样的栩栩如生,给人留下难忘的映像。

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新地方,新生活


LG工作的变化,今年一月我们从热带沙漠Arizona,搬到了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Iowa。享受了5年多的阳光和非常舒适的冬季, 一下掉进这冰窟窿里,感觉确实不是太好。其实这里的一切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在到Arizona之前,我们曾在纽约的Albany和芝加哥住过6年,雪地里开车,一大早起来刮车窗上的冰霜,用热水浇淋打开冻住的车门等,早已是家常便饭。但不习惯的是,这是一个只有十几万人口的城市,中国人相对少很多,所以想买中国食品只有到远离我们30多英里的Iowa City去。另一个问题的就是想要结交中国人 较难,我们居住的这个城市是一个典型的白人为主的较为保守的小镇,在这里住了3个多月,超市,邮局,图书馆,商场等都不知去了多少次,只遇到一对来探亲的中国夫妇。当然既来之,则安之,我相信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她的优势和弱势,在Arizona一年四季几乎就是一件体桖,一条短裤,一双夹脚拖鞋走天下;这里则可尽情地享受春夏秋冬四季的各式服装,围巾,鞋子,让封存几年的它们重见天日;Arizona太干燥,这里则湿润的多,更有利于我的皮肤和原本就很少的头发,(到这里3个多月,我的头发几乎就不怎么掉);中国人少,正好迫使我去结交其他种族的人,了解更多种族的文化;中国食品店太远,就尝试着多吃美国食品吧;城市太小也节省了不少路上开车的时间,正好在家多练练钢琴,唱唱歌,自娱自乐也悠然自得;而现代科技的发展也给我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通过网络我们也能看到不少外面的世界,听几千年中外历史,看名目繁多的各类综艺节目,开阔眼界,充实自己不也是满惬意的吗?

到这里把家安顿好后,我就去图书馆看有没有Reading Group,这里倒是有一个,但是它的讨论是在晚上,这个时段对我来说不好,所以我决定不参加,就自己借书看,同时到图书馆去做义工。这也是几年前我决定不再外出工作时就已有的一个愿望。(那时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会中了)

图书馆给我的工作是shelf reading, 就是整理书架, 将书架上的书,DVDCD等按编序排放好,以方便借阅者查找。具体工作时间由我自己定,这样我就可以在照顾好家的前提下,尽量安排时间到图书馆去服务。在那里我能接触到更多的人,与他们交流,也能提高我的英语会话能力。

2013年4月1日星期一

读《Digging to America》



这个月我们读的是Anne Tyler 写的《The Beginner’s Goodbye》。这本书对我的冲击不是那么强烈,也就是说引起我共鸣的东西不多。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描写人物心里活动的细腻手法。整本书从头到尾用第一人称娓娓道出一位中年突然丧妻的鳏夫在丧妻后的生活。作者细腻地写出了这位鳏夫如何在回忆他与妻子的相识相知相爱,以及他们之间的一些小摩擦中,慢慢地走出丧妻的悲痛,最终找到另一个爱,重新建立了一个美满的家庭。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种写法,所以在网上搜索才知道Anne Tyler是一位多产作家, 她曾获过普利兹文学奖。 于是我到图书馆去想借到她的获奖作品,结果只借到《Digging To America》,回来后却一口气读完了它。

 
这本书描写的是住在同一城市的两个完全不同文化背景的家庭,由于同一天各自收养了来自韩国的女孩 而走到了一起。这两个家庭一个是完全的美国家庭----Donaldsons,另一个则是来自伊朗的移民家庭----Yazdans。尽管这一相同点连接了他们,两个可爱的小女儿也带给他们很多欢乐,两个家庭慢慢地越走越近,但是当Donaldsons家失去妻子的DaveYazdans家的失去丈夫的Maryam碰撞出爱情的火花时,两种文化的冲突出现了。 Maryam答应了Dave的求婚后,心里却产生极大的矛盾,最纠结的还是对Dave处处表现的去适应她的伊朗文化的做法感到一种压力,这仿佛让她失去了自己。于是她采取回避与Donaldsons家庭的正面接触。连两个家庭最重视的一年一度的Arrival Day的聚会她也借故不去参加。而Donaldsons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却耐心地等待着她,希望她能重新回到他们的中间。小说的最后是Donaldsons家庭的全部成员亲自来到Maryam的家,静静地等待着她。。。她终于被Donaldsons家的真情感动,与他们一道去参加两个家庭一年一度最隆重的Arrival Day聚会。

 

说实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真是实实在在的与书中的人物同喜同乐,同忧同悲,

从书中我看到了不少我自己和与我同样的移民朋友。移民们第一个主要的目标就是要想得到移民国的认同,不仅是掌握移民国的语言,更重要的是想真正融入移民国----即融入移民国 的文化。Maryam Yazdans 是从伊朗嫁给同是伊朗裔的美国人,她属第一代移民。她儿子Sami则是生在美国长在美国的第二代移民,她希望她的儿子找一个完全的美国女孩,结果最终她的儿媳Ziba还是一位伊朗裔的美国人。Ziba 身上更是体现出了那种想千方百计融入美国文化的行动,从给收养的女儿取一个美国名字----Susan,到她自己的穿着打扮,到她不喜欢听到他父母在外人面前说波斯语, 每一个行为都是想证明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美国人。但早已融入骨髓的伊朗文化却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而她自己还根本没有察觉。比如对自己母国饮食的欣赏,在每一年的Arrival Day聚会上总是千方百计的想弄出具有母国特色的美食,比如烤全羊。

 
我来到美国也有16年了,也确实渴望能真正融入美国文化,但是我觉得这对我来说是很难的。46年在中国的生活,中国文化早已融入我的血液里,有些东西是可以入乡随俗的,比如不打听周围朋友同事的收入,不要贸然问女士的年龄,拜访朋友前一定先打电话等等。但有些东西却不是那么容易了,比如与美国人的交往,16年了我也接触了不少美国人,也有一些成了好朋友。但总感觉不能像与中国人那样交往很深。我在Albany的朋友Anne,是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两个孩子的妈妈,我们有很多共同之处,也很谈得拢。她被查出患白血病后,我还和LG一同去医院看望她。我离开Albany之后我们也还有Email和电话联系。但最后她的病情恶化后,我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她,只好通过其他同事了解她的病情。对此我感到非常不能理解为什么。多年后再想此事,自己觉得还是对美国文化的了解不够,不知道该怎样去关怀这种病危的病人,也不了解这种病人的心里。所以我的朋友中还是以中国人为主。还有一个最难入乡随俗的就是饮食,早已形成的中国胃,尤其是四川胃面对任何食物总是很挑剔的。美国的这些西方食物蔬菜沙拉,pizza,三明治,cheese我也能接受,但不能每天吃。每天能愉快进食的仍是川菜。


人们都说美国是一个大熔炉,她融化了世界各国的文化。但我觉得美国就想是一个巨大的Pot锅,这里面煮着青菜,萝卜,四季豆,南瓜,土豆,西红柿,他们混在一起但又互不干扰,依然各呈原样,只是这汤的味道却浓郁芳香。这里装满了世界各国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在里面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不断的发展着。美国就是这样一个容纳了世界不同文化的国家,她不停地吸收接纳各国的移民及他们的文化,每一个移民来到这里都能找到自己熟悉的母国文化。

后记:
这是写于去年10月的一篇读后感,10月后回中国一月有余,返回后又在搬家的忙乱中渡过几个月,终于在3月份基本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