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

有感而发----在图书馆做义工


在美国生活十几年里住过5个州好多个城市,每到一个城市总是迫不及待的要拜访住家附近的图书馆,因为美国的图书馆是一个多功能的服务区,这里不仅仅是满足居民的借书,借音像带,DVD, 还是一个当地居民不可缺的活动场所,它不仅组织常年的成人读书活动,暑假期间不同年龄的读书活动。而且它还会有不少免费的各类讲座,如讲授种花种树种草,除虫灭害,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常识。有的图书馆还是新移民学习英语的好地方。我刚到美国时,就在图书馆里跟着那些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热心帮助新移民学习英语的老人们学习过英语,这真是一个一对一学习的好机会。

最近我在一个图书馆里做义工,看到听到不少,这里就有感而发吧。

每次看到妈妈们带着孩子来到图书馆,那些小孩都会自己去找出自己喜欢的书或录像带。孩子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必然会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一个报告说,一个人的语言能力形成的最佳时期是4—8岁,最晚从12岁到青春期之间必须养成读书的兴趣。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国民普遍读书很少的国家,她的发展会是很强劲的。据新华网调查统计的2011年世界人均读书量的数据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2011年中国的人均读书量是4.35本,韩国是11本,法国是20本,美国是25本,日本是40本,以色列是60本。人均购书量也是以色列最高为64本, 俄国为55本,美国为50本,而中国则只有0.5本。看到这里有人会说中国农民所占比重最高,所以人均数就被拉低了。那我们可以看看另一组数据,同样是新华网的资料,世界500 强企业人员的人均读书量,日本是50本,而中国只有0.5本。这相差100倍的数字还不能说明问题吗?同样是生活在生活节奏快,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展迅速的今天,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大的反差? 这就不得不想起我在国内时的经历了。我们小时候(上个世纪50年代)街边有很多出租书的小店铺,虽然只有几条长木板搭成的座位,里面却有很多各类书籍,最受我们青睐的自然是连环画,放学后,只有兜里有几分钱,就可坐在里面看上几本小人书。(我记得好像是一分钱一本)《西游记》,《三侠五义》,《水浒传》,《三国演义》等是我历史知识启蒙的读物。那些图文并茂的小人书伴随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现在真看不到什么连环画)以后认字多了就慢慢转向看小说,看的第一本小说是竖排版繁体字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时大约8,9岁。以后有又 读了《青春之歌》,《早春二月》,《家》,《春》,《秋》,《上海的早晨》等等,但是到我能完全读懂小说时的60年代,所看的小说已经是经由有关部门审定过的了,几乎全是革命内容的小说,什么《平原游击队》,《野火春风斗古城》,《红岩》,《艳阳天》,《欧阳海之歌》等。到文革期间上不了课,书店也没书可卖了,但是另一条地下渠道却开放了,借着文革的破四旧,很多书侥幸逃过被焚烧的命运,流传在民间。于是朋友同学之间相互借书就蔚然成风,于是我阅读了不少当时的禁书,也可以说是世界名著,如《静静的顿河》,《战争与和平》,《红与黑》,《飘》,《安娜。卡列琳娜》,《呼啸山庄》等,还有很多社会学哲学类的书,如《第三帝国的兴衰》,《忏悔录》等。当然这样的读书是有风险的,一次我借的那本《静静的顿河》就被没收了。我算幸运的,那时我的领导是一个不识多少字的好人,他没有把书上交,而只是批评我一顿就把书还给我了。不像我的一些朋友,他们的遭遇可惨多了,不仅不被还书,还不断的在大会小会上检讨。

文革结束后我有幸再一次走进学校,面对这样一个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我和同学们真是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来学习,图书馆自然是课后学习的首选地。我记得当时大家争着看的一本书是《丰田的秘密》,这是写日本丰田企业的发展的。书中的描写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企业发展概念,于是我们就开始寻找其他一些相关的书,但是那时的学校图书馆的藏书有限,经费也不多,于是我把眼光转向市和省的图书馆。没想到我去碰了个大钉子,不说借书,就连借书证也办不成,非要有省市级单位的证明才能办借书证,一个学生哪里去得到省市级单位的证明。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父亲,让父亲陪同去借书,结果根本进不了书库,只能在外翻阅卡片,查找所想借阅的书,填好卡片,交给图书员,由他们帮你找出所想借阅的书。这种借书方法对于不知道书名,只想从众多书中挑选出自己喜爱的书的人来说,无疑就是一道禁口,让人望而却步。于是我又到区图书馆,这里可以说几乎就没有什么藏书,只有报纸和杂志。我的借书之梦也就完全破灭了,只好努力节约每一个铜板用来买书。

回想在美国的十几年里先后住过5 个州,每到一地总是首先要光顾图书馆,办理一张借书证。这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只要能提供两个证明你住在当地的文件,如缴纳水费电费的账单,就能办理一张借书卡。凭借这张卡你就可以自由地游走于各类书架间,随意翻阅各种书,最终找到自己喜欢的图书,音像带或DVD等。

如果一个图书馆修的很漂亮,里面却没有什么藏书,这就是一个花架子,空背了图书馆的名。离国后每次回去从没去过图书馆,不知道现在的图书馆是个什么状态。但每次回去总要专门去几次书店, 如果碰上书市,更是不会放过,一定要去的。可以说现在书店里的书不少,种类也很齐,但就是找不到很好的书。店里绝大部分是各类应考的书,从升学到各类技术资格的考试书籍应有尽有;另一大部分都是不同出版社出版的相同的中外名著;再就是保健养身,音乐绘画之类的书。真正值得买来阅读收藏的书实在太少,因为中国没有托尔斯泰们成长写作的环境。如果1949年以后有那样一个环境,沈从文能不写出比《边城》更好的书吗?曹禺不会继《日出》,《雷雨》,《北京人》之后,写出更多更精彩的话剧吗?老舍还会跳湖自尽?我在整理书架时,看到很多美国作者真是一位多产作家,就一个小小的只有3万多人口的市图书馆里,就收集有一位作家的160多种书。如果钱钟书能有一百多种书收藏在图书馆,我们不知道能从中看到多少除《围城》以外的好书。如果每一位作家都能自由地创作,我们的书店还会是这样表面热闹,实质无货吗?我们的国民人均读书还会只有这可怜的4.35本吗?

恰巧昨天看到一篇陈丹青答凤凰网文化《年代访》的文章。整片文章充满了对作家木心的赞赏之情和对当前单面时代的忧虑。(所谓单面时代是指,大家读一样的书,考一样的试,一样的问,一样的答。生活方式和模式也都是一样的,一样的公寓,一样的通讯工具。。。)反正每次回国我的感觉就是每一个人都在忙,忙考试,忙工作,忙应酬,忙升官,忙锻炼。。。整个就是一个急功近利的状态。真正能静下心来认真做事读书的人真是少之又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隐患,对中国的真正崛起。

 

 

 

 

 

 

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

读《To Kill A Mockingbird》


最近读完了《To Kill A Mockingbird》。十几年前刚到美国学英语时,(在一个给高中生补课的班上)老师让我们读过此书,但当时的英语水平确实不能真正读懂这本小说。(我知道这本小说当年出版引起了极大的社会轰动,不仅它当年就得到Pulitzer Prize文学奖,而且根据它拍成的同名电影也得到奥斯卡金奖。这也就是我一直想重新再读一遍的原因)。这本小说发表于上个世纪60年代初1960年,那时的美国尽管早已经历了1860年代的解放黑奴的战争,但实际上美国的黑人尤其是南方的黑人并没有真正获得自由,直到1968年由 Martin Luther King 领导的黑人解放运动才真正使美国的黑人获得自由。所以可以想像1960年出版这本小说所引起的社会轰动是多么大。到今天来看这本小说,除了看到这一点,我还看到了更多的东西。

这本小说描写的是上个世纪30年代发生在美国南部Alabama州一个小镇上人们的生活,这里既有小镇居民悠闲和谐的生活,也同时存在着严重的种族歧视和隔离。小说的主人翁Jane Scout Finch和她的哥哥Jem既像所有的小孩一样有着纯真的童年,除了上学,放学后尤其是暑假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和小伙伴一起模仿演出各种剧目,想出各种点子想让总也不出家门的Bob出来,跑到邻居家的院子里玩耍,遇上千载难逢的冬雪,在雪地上堆雪人。。。也就亲眼目睹了镇上存在的种族歧视和隔离。他们亲身经历了他们父亲Atticus Finch为黑人Tom Robinson辩护的整个过程,其间他们遭受了来至同学,表兄,及镇上部分居民的辱骂,也受到黑人们的欢迎和不少居民给她们的启发和教育,如邻居Maudie 小姐在她们不能完全理解为什么爸爸要给Tom辩护时,告诉他们:“世界上有的人生来就是要替我们去做那些不愉快的工作的,你爸爸就是这样的人。” 又如在开庭的那天,Scout和Jem的朋友Dill中途感到很压抑,想发吐,Scout陪同他来到庭外。在大树下她们遇见了他们不喜欢的Raymond先生正在哭,就问他:“你在哭什么?”就是这样一个被大众认为不好的人,也对他们说出了这样一番话:“我哭一些人想也不想就给另一些人痛苦;我哭白人给黑人带来无端的痛苦,丝毫不考虑黑人也同样是人。”而他们的爸爸更是毫不避讳这件事,希望他们能从中学习。当他们的姑妈要求她爸爸让他们离开家,住到姑妈家时,他爸爸说:“这是他们的家,这个家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为他们安排的,最好还是让他们学会应付这样的事。” 他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慢慢地成长成熟,哥哥Jem的同情心和正义感越发成熟,更加勇敢善良;妹妹Scout的信念----相信人都是善良的,也在Tom案子的审判中经受住了考验,从一个小女孩慢慢成长成一个能以更成熟的眼光去发现和欣赏他人的善良,同时又能看到其罪恶的姑娘。

我非常欣赏整部小说中对人性的描写,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这是人们热衷于讨论的一个社会议题。中国有儒家孟子的性本善之说,儒家荀子的性本恶之说;也有西汉扬雄的人性既善又恶之说。国外基督教认定人生来就带有原罪; 马克思更是提出人性有阶级之分,无产阶级有无产阶级的人性,资产阶级有资产阶级的人性。不管这些说法如何,小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个鲜活的个体,Scout的时事课老师Gates小姐,在课堂上很明确的告诉孩子们希特勒是一个独裁者,那时的德国人民没有真正的自由和民主,而美国则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在这里,我们反对迫害任何人。只有抱有偏见的人才会迫害别人。但是在对待Tom的这个案件上却有着极大的对黑人的偏见。(从审判庭出来时,Gates与Stephanie的对话---“时候到了,是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了。他们忘了自己是什么货色,下一步 他们就以为可以和我们通婚了。”使Scout想不通,一个这么憎恨希特勒的人,却有回过头来这样鄙夷地看待身边的邻居。)。又老又多病的Dubose太太每天坐在门前,只要Scout兄妹俩放学路过她家门,她就会大声骂一些非常难听的话,以发泄她对Scout的父亲给黑人Tom当辩护律师的不满,但另一面我们却看到她努力戒掉吗啡因的超常毅力(因病而服用了大量的吗啡因)。Stephanie小姐给人的印象是热情活泼,但背地里却总是到处翻小话。表面上看来与这个小镇的居民格格不入,独居在树林里的Cunningham人,在对待Tom的这个案子上心里却非常的清醒,尽管最初他们也同其他的白人一样认为Tom有罪,于是一天夜晚他们跑到Tom关押的地方,准备去杀死Tom,但随着审判的深入,陪审团中的一位Cunningham人却坚决主张释放Tom, 最后别人好不容易才说服他。小说中的一个个鲜活的个体让我更加相信善和恶总是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上,只不过有善多一些 ,还是恶多一些的区别罢了。

我尤其欣赏Atticus 对子女的教育,他的教育中更多的是身教。他出身于中产世家,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律师。由于妻子早逝(他妻子在Scout2岁时因病去世)教育孩子的重任就落在了他一人的肩上。他每天晚饭后雷打不动的看报习惯,深深的影响着孩子,Scout兄妹两也从小就养成了看报读书的良好习惯。于是Scout在上学前就能认识很多字,而老师又认为她在家里所学的不对,所以她觉得上学无意思,向父亲提出不去上学。当然父亲不会同意她的要求,而是同意继续保持他们之间每天晚饭后一起读报或书 的习惯,使她能愉快接受每天必须到学校的要求。当一天Scout在学校听到一位同学带有侮辱口气地对大家宣布她爸爸要为Tom这位黑人辩护时,她 回家问她爸爸是否有这件事,为什么要为这位黑人辩护?她爸爸耐心地给她解释了为什么,并告诉她今后在学校可能会听到一些不堪入耳的议论,要求她绝不能出手打人(因她的性格就像一个男孩)。并对她说:“如果你愿意,请为我做一件事:就是抬起头来,放下拳头。不管谁对你说什么,也不要生气,换个方法,用你的脑袋和别人斗。”她记住了爸爸的话,尽管在学校仍然有同学说她爸爸为黑人辩护给全镇的白人丢脸,她气的把正要打出去的拳头收了回来,同学骂她胆小鬼,她却感到非常自豪。她和哥哥不仅在学校要面对这些事,在家族里也同样面对这这个问题,她的姑妈就不同意他爸爸去做这件事,所以在三个月之后的圣诞节家庭团聚里,她的拳头终于忍不住打在了她表弟身上,为了同样的事。事后她爸爸并没有直接批评她或打她,而是有意让她听到了她爸爸和她叔叔对这件事的议论,从中她知道她爸爸看到了她的努力,并希望她学习怎样保持头脑冷静。也希望她和哥哥能通过这个案子找到正确的答案,不要人云亦云。 我真的很赞赏他父亲的教育方法,看完整部小说,我确实看到了Scout和Jem在父亲的精心的教育下一步步成长的脚印。

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

读《 Tiger House in the Red Weather》


我无目的的从图书馆借来了这本《Tiger House in the Red Weather》,回家后很快看完了它。我觉得这本书与我以往看过的几本书不一样,那几本书主要描述人性的真善美,家庭的亲情,朋友的友情,情人夫妻的爱情。。。而这本书则描写了人性的两面,既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

小说分别以对每一位人物的描述,展开了一对堂姐妹及她们各自的丈夫孩子长达20多年的生活。因此要想知道小说里同一个事件的始末,必须读完整本小说才能有一个完整的了解。

Nick 和她的堂姐Helena 从小就是一对好姐妹,每年夏天她们都会回到她们的老家,位于海边的祖辈留下的度假屋去,度过一个个浪漫温馨的夏天。那里留下了她们天真无邪的童年的欢歌笑语, 也留下了她们青春浪漫的遐想和对爱情家庭的美好憧憬 。二战后她们的生活被改变了,Helena的丈夫牺牲在战场, 她再一次嫁到远离家乡的西部城市洛杉矶,她的丈夫Avery在好莱坞工作。Nick的丈夫则从战场凯旋,回到她的身边。不久她们都各自有了自己的孩子和生活,但不变的仍是每年夏天她们都会带着自己的孩子在老家相会。

Nick在家是一个美丽能干的妻子,她能为丈夫Hughes做一手好菜,在外又是一位开朗活泼善于交际的女人。她争胜好强,喜欢control每一件事情。在外人眼里她有一个幸福的婚姻,家庭---体贴的老公,可爱的女儿。但她的内心却很寂寞,总觉得自己的生活太寻常,不够刺激,于是红杏出墙,甚至对女儿的男朋友也抛媚眼。

Helena的第二次婚姻仅仅维持了一个短暂的甜蜜,随即陷入婚姻的危机,丈夫有外遇,她也召郎入室。在丈夫的家暴下,她变得抑郁寡闷,即使回到童年的愉快之地,也提不起她对生活的向往,成天就躺在沙发椅上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尽管Nick极尽所能地安慰她,给她办生日Party,Nick的女儿Daisy还送她一个很好的生日礼物---带她去理发店做头发,Nick的丈夫还把她的儿子Ed送到寄宿学校,让他接受教育为他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Helena并不领情,她把Nick辛辛苦苦为Party做的蛋糕,拿去喂邻家的狗;当看到Daisy知道她的男朋友Tyler与妈妈有暧昧关系,气得砸Tyler新买的车时,她在一旁暗自庆幸。

Ed,Helena的儿子,从小生活在父母破碎婚姻的阴影里,使他养成了专爱探讨人的内心的人,偷看他妈妈与情人的幽会;跟踪一个有家室的男人,看他带领他家的女佣进入小树林被害的过程;窥视他姨妈Nick沐浴;翻阅他姨夫的陈年信件,从中发现姨夫的秘密;逮住他姨妈女儿的男朋友与姨妈的不正常交往。。。这一切 用他的话就是Research“ what is inside them”。值得欣慰的是,他姨夫送他上寄宿学校的钱没有浪费,在那里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完成了学业,变成了积极向上,关心他人的阳光青年。毕业后他不仅找到了工作也收获了爱情,还巧妙的让Daisy知道了她的男朋友并不是真正爱她,在他们的婚礼即将举行的时候,及时阻止了这个酝釀着苦果的婚姻。

Hughes,Nick的丈夫,二战时的海军战士,战争结束后回到家乡成为一名律师。他平时努力工作赚钱养家,呵护妻子疼爱女儿,一个典型的好丈夫好爸爸。其实他心中也一直隐藏着一个痛,那就是他在战争结束返家途中的一个艳遇。直到他的侄儿Ed揭开了这个痛,他才鼓足勇气向妻子Nick敞开了一切。(其实他妻子早已知道此事,不知是因为自己的出轨,还是想耐心等待丈夫自己说出此事。)Nick也在他的感染下向他坦诚了自己的隐私,从此他们的婚姻又回到最初---甜蜜,相互信任,不再隐瞒。

Daisy,Nick和Hughes的女儿, 一个单纯漂亮的女孩,她像其他同龄女孩一样爱美,希望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渴望有男朋友,为了得到她喜爱的男同学的关注,她努力学习打网球,力争自己的幸福。

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那样的栩栩如生,给人留下难忘的映像。

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新地方,新生活


因LG工作的变化,今年一月我们从热带沙漠Arizona,搬到了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Iowa。享受了5年多的阳光和非常舒适的冬季, 一下掉进这冰窟窿里,感觉确实不是太好。其实这里的一切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在到Arizona之前,我们曾在纽约的Albany和芝加哥住过6年,雪地里开车,一大早起来刮车窗上的冰霜,用热水浇淋打开冻住的车门等,早已是家常便饭。但不习惯的是,这是一个只有十几万人口的城市,中国人相对少很多,所以想买中国食品只有到远离我们30多英里的Iowa City去。另一个问题的就是想要结交中国人 较难,我们居住的这个城市是一个典型的白人为主的较为保守的小镇,在这里住了3个多月,超市,邮局,图书馆,商场等都不知去了多少次,只遇到一对来探亲的中国夫妇。当然既来之,则安之,我相信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她的优势和弱势,在Arizona一年四季几乎就是一件体桖,一条短裤,一双夹脚拖鞋走天下;这里则可尽情地享受春夏秋冬四季的各式服装,围巾,鞋子,让封存几年的它们重见天日;Arizona太干燥,这里则湿润的多,更有利于我的皮肤和原本就很少的头发,(到这里3个多月,我的头发几乎就不怎么掉);中国人少,正好迫使我去结交其他种族的人,了解更多种族的文化;中国食品店太远,就尝试着多吃美国食品吧;城市太小也节省了不少路上开车的时间,正好在家多练练钢琴,唱唱歌,自娱自乐也悠然自得;而现代科技的发展也给我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通过网络我们也能看到不少外面的世界,听几千年中外历史,看名目繁多的各类综艺节目,开阔眼界,充实自己不也是满惬意的吗?

到这里把家安顿好后,我就去图书馆看有没有Reading Group,这里倒是有一个,但是它的讨论是在晚上,这个时段对我来说不好,所以我决定不参加,就自己借书看,同时到图书馆去做义工。这也是几年前我决定不再外出工作时就已有的一个愿望。(那时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会中了)

图书馆给我的工作是shelf reading, 就是整理书架, 将书架上的书,DVD,CD等按编序排放好,以方便借阅者查找。具体工作时间由我自己定,这样我就可以在照顾好家的前提下,尽量安排时间到图书馆去服务。在那里我能接触到更多的人,与他们交流,也能提高我的英语会话能力。

2013年4月1日星期一

读《Digging to America》



这个月我们读的是Anne Tyler 写的《The Beginner’s Goodbye》。这本书对我的冲击不是那么强烈,也就是说引起我共鸣的东西不多。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描写人物心里活动的细腻手法。整本书从头到尾用第一人称娓娓道出一位中年突然丧妻的鳏夫在丧妻后的生活。作者细腻地写出了这位鳏夫如何在回忆他与妻子的相识相知相爱,以及他们之间的一些小摩擦中,慢慢地走出丧妻的悲痛,最终找到另一个爱,重新建立了一个美满的家庭。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种写法,所以在网上搜索才知道Anne Tyler是一位多产作家, 她曾获过普利兹文学奖。 于是我到图书馆去想借到她的获奖作品,结果只借到《Digging To America》,回来后却一口气读完了它。

 
这本书描写的是住在同一城市的两个完全不同文化背景的家庭,由于同一天各自收养了来自韩国的女孩 而走到了一起。这两个家庭一个是完全的美国家庭----Donaldsons,另一个则是来自伊朗的移民家庭----Yazdans。尽管这一相同点连接了他们,两个可爱的小女儿也带给他们很多欢乐,两个家庭慢慢地越走越近,但是当Donaldsons家失去妻子的Dave与Yazdans家的失去丈夫的Maryam碰撞出爱情的火花时,两种文化的冲突出现了。 Maryam答应了Dave的求婚后,心里却产生极大的矛盾,最纠结的还是对Dave处处表现的去适应她的伊朗文化的做法感到一种压力,这仿佛让她失去了自己。于是她采取回避与Donaldsons家庭的正面接触。连两个家庭最重视的一年一度的Arrival Day的聚会她也借故不去参加。而Donaldsons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却耐心地等待着她,希望她能重新回到他们的中间。小说的最后是Donaldsons家庭的全部成员亲自来到Maryam的家,静静地等待着她。。。她终于被Donaldsons家的真情感动,与他们一道去参加两个家庭一年一度最隆重的Arrival Day聚会。

 

说实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真是实实在在的与书中的人物同喜同乐,同忧同悲,

从书中我看到了不少我自己和与我同样的移民朋友。移民们第一个主要的目标就是要想得到移民国的认同,不仅是掌握移民国的语言,更重要的是想真正融入移民国----即融入移民国 的文化。Maryam Yazdans 是从伊朗嫁给同是伊朗裔的美国人,她属第一代移民。她儿子Sami则是生在美国长在美国的第二代移民,她希望她的儿子找一个完全的美国女孩,结果最终她的儿媳Ziba还是一位伊朗裔的美国人。Ziba 身上更是体现出了那种想千方百计融入美国文化的行动,从给收养的女儿取一个美国名字----Susan,到她自己的穿着打扮,到她不喜欢听到他父母在外人面前说波斯语, 每一个行为都是想证明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美国人。但早已融入骨髓的伊朗文化却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而她自己还根本没有察觉。比如对自己母国饮食的欣赏,在每一年的Arrival Day聚会上总是千方百计的想弄出具有母国特色的美食,比如烤全羊。

 
我来到美国也有16年了,也确实渴望能真正融入美国文化,但是我觉得这对我来说是很难的。46年在中国的生活,中国文化早已融入我的血液里,有些东西是可以入乡随俗的,比如不打听周围朋友同事的收入,不要贸然问女士的年龄,拜访朋友前一定先打电话等等。但有些东西却不是那么容易了,比如与美国人的交往,16年了我也接触了不少美国人,也有一些成了好朋友。但总感觉不能像与中国人那样交往很深。我在Albany的朋友Anne,是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两个孩子的妈妈,我们有很多共同之处,也很谈得拢。她被查出患白血病后,我还和LG一同去医院看望她。我离开Albany之后我们也还有Email和电话联系。但最后她的病情恶化后,我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她,只好通过其他同事了解她的病情。对此我感到非常不能理解为什么。多年后再想此事,自己觉得还是对美国文化的了解不够,不知道该怎样去关怀这种病危的病人,也不了解这种病人的心里。所以我的朋友中还是以中国人为主。还有一个最难入乡随俗的就是饮食,早已形成的中国胃,尤其是四川胃面对任何食物总是很挑剔的。美国的这些西方食物蔬菜沙拉,pizza,三明治,cheese我也能接受,但不能每天吃。每天能愉快进食的仍是川菜。


人们都说美国是一个大熔炉,她融化了世界各国的文化。但我觉得美国就想是一个巨大的Pot锅,这里面煮着青菜,萝卜,四季豆,南瓜,土豆,西红柿,他们混在一起但又互不干扰,依然各呈原样,只是这汤的味道却浓郁芳香。这里装满了世界各国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在里面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不断的发展着。美国就是这样一个容纳了世界不同文化的国家,她不停地吸收接纳各国的移民及他们的文化,每一个移民来到这里都能找到自己熟悉的母国文化。

后记:
这是写于去年10月的一篇读后感,10月后回中国一月有余,返回后又在搬家的忙乱中渡过几个月,终于在3月份基本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

读《The Dressmaker>》

 

小说《The Dressmaker》是作者Kate Alcott为Titanic号沉没100周年而写的。 它没有描述Titanic撞上冰川,众人逃生,最后沉船等过程, 而是把重点放在沉船后大众媒体所关注的事情上及涉及此事的一些幸存者生活的改变。

Titanic号上的幸存者大约有600多人,他们大多数是一等舱的乘客, 其中就有当时世界著名的服装设计师Lady Lucile Duff Gordon 和她的丈夫。当他们劫后余生到达美国纽约后,却立即面对大众媒体的质问:为什么他们乘坐的能载60人左右的救生艇只救了12人?当时难道没有其他呼救的人吗?他的丈夫Cosmo给救生艇的水手们每人5英镑被质疑为行贿行为。 面对这一重大灾难和对Gordon夫妇的质疑,美国专门组成一个由参议员Smith 牵头的调查组, 对此进行了多方调查,举行了无数听证会。很多当事的水手都出席了听证会,给出了对Lady Duff Gordon 有利和不利的证词, Lady Duff Gordon在听证会上也态度坚决地否认她阻止去抢救其他的落水者。同时她的丈夫也只承认他所给的钱只是一种事后的报答,并不是行贿。 经过一个月的听证,最后参议员Smith 写出的报告结论是:这次巨大的灾难主要是由于Titanic号上的设备陈旧落后,没有望远镜,船员们的技术及经验不够,而且在通过冰川地带时速度太快。由于大多数听证会上的人认为,在那样紧急的情况下,救生艇没能尽力救人也情有可原,所以Lady Duff Gordon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制裁,但当她返回英国后却再一次地面对法律和道德更严厉的审判。这件事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不管是权贵名人,还是平民百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 这件事不要说发生在一百年前的中国, 就是发生在今天,像Lady Duff Gordon这样的名流,也决不会受到法律的真正审判的, 即使审判也大都会走过场,因为中国社会几千年封建社会“刑不上大夫”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再加上权总是大于法,有权就有一切,所以法律能约束的只是无权无势的斗升庶民。

小说中的另一个人物Tess Collins是一个典型的寻求美国梦的女孩。 她不满足于在家乡做一个裁缝,希望能成为一个服装设计师。 于是她来到码头寻找机会,看能否找到一份在船上的工作,以到美国新大陆去实现她的梦想。在那里她从Lady Duff Gordon两姐妹的对话中得知,Lady Duff Gordon 是一位服装设计师,正准备乘船到美国去开自己的时装表演。 而且还知道Lady Duff Gordon的佣人由于母亲生病不能随行,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前去自荐,希望能得到这个机会。 经过Lady Duff Gordon的严格审查,及她极力的自我表现,最终她如愿以偿地得到这个机会,作为Lady Duff Gordon的女佣上了船,开始了她的追梦之旅。尽管Titanic撞上冰川沉没大西洋, 而她却因是Lady Duff Gordon的女佣乘坐在一等舱而得救,顺利到达纽约。 命运之神是否也特别关照她,由于Lady Duff Gordon 在沉船时的表现,导致她在纽约遭到大众媒体的质疑,许多客户取消了订单,令即将举行的时装秀面临着夭折的困境。 这时Tess勇敢地站出来,用自己多年在家跟随妈妈所学的缝纫技术,成功地修复了一件顾客要求改做的礼服,从而令Lady Duff Gordon对她刮目相看,并让她在自己的缝纫车间帮忙,于是Tess开始了自己美国梦的第一步。 我也很欣赏Tess的自信自立及对爱情的真正追求。 在船上她结识了水手Jim Bonney, 这是一位在木雕上具有很高水平的年轻人,他制作的Titanic的模型惟妙惟肖。 她还认识了百万富翁Jack Bremerton。 这两位男士到达纽约后都不停地追求她。 选谁? 两条截然不同的前程明显的摆在她面前, Jack 给她的是一条平坦的大道,如果她嫁Jack,Jack能给她房子车子及票子, 她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同时用Jack的票子去实现她的时装设计师的美梦。反之如果她嫁Jim,那就是两人从零开始白手起家,靠自己的辛勤劳动一步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Jim的木雕技术已得到Brown夫人的赏识,答应给他提供一个工作机会。)按照时下中国大陆一些年轻人的观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嫁给Jack。 可是Tess正好相反,她选择离开Jack。当Jack问她为什么要离开时,她的回答是:“To be wholly myself first.”这是多么的自信自立啊!尽管小说到此结束,但我绝对相信Tess和Jim一定共同努力实现了他们的美国梦,就像无数来到这块充满机会的新大陆移民一样。

Pinky Wade是另一个成功的年轻女性。她是Times的记者,为能及时获取有关Titanic号沉船的真实消息,她不辞辛苦的往返于纽约和华盛顿DC。也是她以记者的敏锐率先质疑Lady Duff Gordon 所乘坐的救生艇为什么只救了12个人。更难能可贵的是,百忙之中她还要细心照顾有病的父亲,买食品,下厨亲自为父亲熬汤等,尽管他为父亲请了一位白天的看护。这一份亲情是多么的可贵啊!

 读完小说后,我在网上查到了Lady Duff Gordon的很多资料,她确实是19世纪末20世纪 初世界有名的服装设计师,就是Titanic沉船事件后,即使她和她丈夫遭到媒体的质疑,法律和道德的审判,也不知出席了多少次听证会,他们的生活肯定也有很大的改变,但唯一没变的是她对服装设计的追求,不然她不会取得那么大的成功。

另一个令我感动的是,我能在网上查到所有当年Titanic号上遇难人员的资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船票号,几等舱,死亡原因,尸体有无找到等详细资料,年龄甚至细到xx岁xx月xx天, 这充分体现了对人,对生命的尊重。

 

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

2012夏威夷之旅10---茂宜岛行2


4 月21日 第7天

今天一早起来吃完早餐,就朝茂宜岛的西边赶去。 大约1个小时的车程, 我们已站在Kapalua地区,一座座风格各异豪华的度假村吸引我们走进它们,大酒店度假公寓散落在一片绿荫鲜花丛中,我们穿行在奇花,绿草,大树间,就像漫步在一座天然的公园里。肯定这些度假村里的装饰设施更高档,费用也决不会低,我们也就在此饱饱眼福吧。




从这一片度假村的任何一条小路都能通向大海,我们大约在里面走了半个小时后,就来到海边。这让我突然意识到夏威夷的海滩完全是公共海滩,任何人随时都可以走进它。第一次我和妈妈也是从各个大酒店里穿过,来到Waikiki海滩的任何一处,在那里晒太阳,游泳,画画。这就令我想起芝加哥密西根湖边的私人湖滩,我们曾受邀到LG的教授位于密西根湖边的度假屋一玩。那天开车往芝加哥的东南方走去,下了高速公路沿着湖边小路行驶,一路上看见不少美景但都属于私人的领域,不能随便进入,只有到了那位教授家我们才得以下到湖边游玩。当然这两个地方的规定都有它们的理由,但我更欣赏夏威夷的开放。

这一片沙滩的沙是那样的细,游人又是那样的少,真是游泳冲浪的好地方,只可惜我们还必须赶回欧胡岛,所以又留下一个遗憾在这里,看来在夏威夷的每一个岛上至少要住上4,5天才够。

一个半小时匆匆而过,我们又上车继续南行,不一会来到最负盛名的Kaanapali 海滩,不知怎么开错了路,我们进了这里的一个高尔夫球场----Royal Kaanapali

 Course。 偌大一个临海靠山的球场没有人在那里挥杆,那一片高低不平错落有致的草地上,站立着一些乔木和灌木丛,更增添了这个球场的吸引力。我完全不懂高尔夫球赛的规则,所以也不看任何高尔夫球赛,但当我真正站在这个球场上时,我好像体会到了那么一点点打高尔夫球的乐趣,球员能在那么大的一个绿草地上,把一个小小的白球准确地打向他所确定的目标,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挑战啊。而且每一个球场又是那样的美丽大方,每天置身在大自然中挥杆击球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即使大汗淋漓筋疲力尽也绝无怨言。由于这里是球场我们不便久留,于是起身来到附近的海滩,在那里我们停留了一个多小时,然后继续向南来到茂宜岛的中心Lahaina。




Lahaina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早在1790年夏威夷王朝国王Kamlakana一世就控制了茂宜岛,并把Lahaina作为王朝的首都,直到王朝统一整个夏威夷群岛,王朝首都才迁往欧胡岛的Honolulu。由于它特殊的地理位置,每年的冬季会有大批的鲸鱼从寒冷的北边游到这温暖的海水中过冬,所以这里是一绝好的观鲸地。可是在一百多年前,这里曾是最繁华的捕鲸港口,最多的时候有大约500百多艘捕鲸船停靠在此港湾。1828年岛上就建立了第一家糖厂,不少人从日本,中国及东南亚其他国家来到这里,安家落户扎根于此,同时他们也带来各自的文化。现在岛上还保留有日本寺庙,早期拓荒者住宿的房屋,水手医院及关押水手的监狱等等。沿着主街的两边店铺林立,餐馆无数,各色画廊首饰店更是一个胜一个的展示自己的特色。大榕树下早已没有6年前的宁静,人来人往好不热闹,首饰及各种艺术品小摊一个紧挨一个。这棵祖祖母级的大榕树植于1873年,是当时的律师William Owen Smith为纪念基督教传到夏威夷50周年而植下的一棵纪念树。他的父亲是一位医生,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他们夫妻俩于1842年随同其他的传教士从美国大陆来到夏威夷传教。1848年William出生在可爱岛的Koloa,当他从麻省农学院(Massachusetts Agricultural College ----今天的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mherst)毕业后,返回夏威夷,先是在姐夫的律师事务所做事,1870年他成了可爱岛的郡长,1872至1874他又工作在茂宜岛法院。正是他在茂宜岛工作的期间种下了这棵榕树。一百多年过去了,他也早已作古,今天一般的老百姓可能根本不知道他这个人,(我要是不在网上搜索,我也会是对他一无所知)但是这棵榕树却依然枝繁叶茂,成为Lahaina的标志,游客的必到之处。这棵榕树大约有60英尺高,由12根主气根支撑着方圆2/3英亩的巨大树冠。今天的室外艺术节就散布在这个硕大的树荫下。说实话,失去了6年前宁静的大榕树已经不能激起我太大的兴趣, 只是他们都是第一次来,我还是尽力保持一个积极的心态,给他们照相带路。同时也在这些摊前仔细欣赏各种不同的工艺品。

6年前的宁静(妈妈在此留影)

如今大榕树下的热闹(艺术节的摊位)


时间飞驰,一晃又是近两个小时过去了,我们急忙往机场赶,儿子的飞机比我们的早半个小时,赶到机场时已到登机时间。他只好背个相机包就去登机,不一会他打个电话告知,飞机晚点一会,所以他能登机,这时我们悬着的心才落下。不料我们加满油还了车走进大厅,却被机场人员要求把手提行李过磅,因为我们4人除了一人一个手提箱,身上还大大小小的挂满其他的东西,相机,手提包,塑料袋等。过磅的结果是一个箱子超重,于是我们又在慌忙中重新整理行李,把一些本该放进箱里的物品如拖鞋,浴巾放进,这才轻装出发进安检口,刚到就登机了。半小时后,我们回到Honolulu,又是一阵乱忙,租车,入住hotle,吃晚饭,送儿子上机场,返回Ohio。 我们才开始放松下来,看来这两天的茂宜岛之行真是太短。